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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时间:2020-10-17 | 栏目:服务范围 | 点击:

本会业务范围如下
 
1.非遗文化的申请,保护,研究及产品研发。
2.组织举办文化行业相关的宣传和展览演出活动,并开展以及相关的公益文化活动。
3.利用信息文化平台,承担行业,企业人才的培训和交流。
4.参与及组织文化行业的相关交流及活动。
5.促进文旅及研学行业的发展。
6.民族服饰的研究及开发。
7.接受政府部门转移相关职能和委托的购买服务,参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公共服务。
8.成立专门委员会依法编纂出版行业信息资料及文化书籍。具体内容为:
(一)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开展文化产业调研、研讨、考察等活动,积极参与行业规划、行业服务标准制订等活动,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推进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; 
(二)建立完善文化行业发展规约,规范文化行业组织行为,提高文化行业组织自律性,提倡公平竞争,维护文化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; 
(三)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,组织会员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、交流,以及本会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; 
(四)接受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,组织并承担相关课题和项目的研究、申报、论证、验收等; 
(五)根据政府授权,开展有关文化行业服务认证,建立文化产品测评认证服务体系、专家咨询服务体系等文化产业服务体系; 
(六)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,组织文化行业人才培训、人才交流,提高文化行业队伍素质,规范人才流动,推动文化产业人才建设及行业的发展; 
(七)组织文化囊业展览、展示、展销、竞赛等活动,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或跨产业的交流合作,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,引进外资与技术,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国际化; 
(八)编纂会刊、文化产业教材和统计信息等资料,建立信息资讯和服务交易平台,向会员传递文化行业动态信息,提供网上查询等便利服务。 
(九)完成政府、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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